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和母婴安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孕产妇和儿童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危重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服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现将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电话公示如下。